周传雄中文论坛

 楼主| 发表于 2008-4-17 17:17:43 | 显示全部楼层
原帖由 曾经的孩子 于 2008-4-15 14:40 发表
故事情节还不错,没有落入俗套。
但是人物性格不够鲜明呐。
同人文,我觉得比较重要的一点,就是要尊重人物原型的特点。如果拿这一篇来说,把“小刚”换成“小明”、“小强”发到别的论坛,也看不出什么差别。就是这样子。

呃 ...

我覺得你說得很對呢~
其實這篇是有了情節先的~(本來是打算寫bl~汗)
所以實在是忽略了人物性格
謝謝你呢~看見你的意見實在好高興呢~^^~
其實我是寫了兩篇bl的~
但害怕放上來會被人罵XD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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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8-4-19 20:50:31 | 显示全部楼层
BL的放上来吧……hoho……

我期待好久的说……都米有人写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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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楼主| 发表于 2008-4-19 21:02:07 | 显示全部楼层
其實你也可以寫的嘛~
不過~無論放在這裡或貼吧也有很大機會被小剛看到的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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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8-4-19 21:07:58 | 显示全部楼层
我写的不好的说……理科生……哦耶!

只会看,呵呵!

你可以设置回复可见,就可以啦~~

那个家伙不登陆,肯定看不到的……呵呵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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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楼主| 发表于 2008-4-19 21:11:28 | 显示全部楼层
又是的~哈哈~從沒想過有這個功能呢~
其實我也寫得不好~不過寫得高興就好了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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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8-4-19 23:40:53 | 显示全部楼层
看完了再顶了。。。太长。。看着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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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8-4-19 23:41:12 | 显示全部楼层
晕了有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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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8-4-21 20:46:26 | 显示全部楼层
那个啥,虽然感觉怪了些,文章真是不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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