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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8-10-9 15:53:29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尊敬的浮烟泪先生:
         通过本人利用百度搜索,发现您在个人QQ空间和各论坛中发表本人歌词作品《你的情歌》,不仅没有注明作者及出处,还堂而皇之说此词为你个人作品。实在令本人气愤不已。在你发表的帖子《写给小刚的歌》中更出现了“来欣赏一下自己的东东”“有心就行了.我是在心里藏不住才写出来的.没办法,实在忍不住了”的字样,严重侵犯了我的著作权。本人现与你提出严正交涉,请在本人发贴48小时内将你发表的帖子予以删除。若要转载请注明该作品作者及出处,否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。
发表于 2008-10-9 15:54:39 | 显示全部楼层
沙发 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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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8-10-9 15:55:57 | 显示全部楼层
看看板凳给谁 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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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8-10-9 15:56:38 | 显示全部楼层
写给浮GG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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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8-10-9 15:57:57 | 显示全部楼层
wow 涉及到版权问题了
坐在沙发上慢慢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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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8-10-9 15:59:15 | 显示全部楼层
真的是这样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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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8-10-9 16:05:42 | 显示全部楼层
我们不是当事人 坐在沙发上看就好 静观事态发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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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8-10-9 16:07:44 | 显示全部楼层
首先是这个帖子发错地方了,其次,我觉得这个帖了有些抄作的嫌疑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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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楼主| 发表于 2008-10-9 16:08:24 | 显示全部楼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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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8-10-9 16:10:36 | 显示全部楼层
楼主 我己经通知道浮烟泪了,目前他正在学校,请别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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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8-10-9 16:11:32 | 显示全部楼层
大哥 原稿原稿  只有一个出处 你一下子给出3个地址 每个都一样 我们哪儿知道哪个是第一个发布的啊 ??
以后发布文章 做成图片形式 打上水印 防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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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8-10-9 16:13:39 | 显示全部楼层
光这种纯文本的 很难说 版权是你的 没一点防伪技术
你能提供出你用Word 或者用 Google Docs 编辑过的证据么??
请在此页提交 版权归你的有效证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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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8-10-9 16:17:05 | 显示全部楼层
这怎么像歌词?
既然是歌词 请给出 最原始的手写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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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楼主| 发表于 2008-10-9 16:24:41 | 显示全部楼层
不好意思,总之我发表的那三个网址都是本人个人主页了,但《你的情歌》是我早在2006年的创作,而他发表该帖是在2008年。无论是新浪博客还是百度空间,都能在留言板上找到2006年的评论记录,而他发表该帖却在2008年,且大言不惭说这是他“自己的东东 ”,是他“心里藏不住才写出来的”。这样公开的把作者之名冠以己身,难道不足能证明他在抄袭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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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楼主| 发表于 2008-10-9 16:27:54 | 显示全部楼层
手写的难道不能伪造吗?倘若版主能通过百度搜到该歌词早于2006年6月且作者不是“墨兵”或“逍遥追乐”(最早网名)的记录,我便无话可说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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